互联网是20世纪人类最伟大的创造,它在人类现实物理空间之外,开辟出另一个虚拟的网络空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人类的社会生活,正越来越多地从现实的物理空间向网络空间转移,形成了各个领域的网络化现象。比如,我们每天使用的语言文字,当进入互联网这个特殊语境,两者相互作用,便产生了“语言网络化”。语言网络化现象催生了“网络语言”这个新概念。人们把网络空间的语言变化现象统称为“网络语言”,即语言文字为适应网络语境而在形态、结构、内容、规范等应用层面发生的新变化。
网络语言是网络技术的产物,它的出现可谓来势汹汹。在网络时代到来之前,语言的变化原本非常缓慢,比如《红楼梦》《三国志》《水浒》等名著写于几百年前,至今我们仍然完全能读懂。但是,在今天的网络空间里,汉语的网络化变异可谓日新月异。新词新意层出不穷,语言形态纷繁多样,语言含义变化莫测,以至于00后的语言90后不懂,90后的语言80后不用,更遑论中老年人群在语言网络化面前的无助与无奈。
从语言学角度看,网络语言是一种符号,是在互联网上瞬间产生,爆发式蔓延,迅速被广大网民知晓、接受、复制使用的新词、新义、新模态、新结构。语言网络化的过程,是虚拟与现实空间的纠缠、文字与网络符号的争夺、规范与创新的取舍、控制与失控的博弈。从文化与传播的视角看,网络语言是一种新媒介,传递出网络社会从形式到内容的革命,以及更加深层的社会问题。
网络语言的变迁:从“玩具”到“镜子”
媒介环境学派的代表人物保罗•莱文森在《玩具、镜子和艺术:技术文化的变迁》一文中,提出了著名的“玩具-镜子-艺术”的媒介技术演进“三阶段观点”。新媒介在早期往往被视做玩具,而当玩具演变成为镜子之后,情感取代了技术,人们逐渐关注媒介所传递的现实内容,媒介的主要功能转变为反映现实并与现实互动。而当媒介不仅能够反映现实还能够超越现实的时候,它就到了第三个阶段——艺术阶段。但多数媒介只能达到第二个阶段,即镜子阶段。从媒介进化论的角度,我们可以将语言视为媒介,将互联网视作语境。当语言遇上互联网,发生了深刻的革命性改变,网络语言顺势而生,发展至今,作为一种新媒介形式,网络语言也经历了“玩具-镜子”的阶段。每一个阶段,网络语言传达的内容不同,人们针对网络语言而关注的问题也不一样。
1.1994-2000年:中国网络语言的“玩具阶段”
保罗•莱文森认为,任何媒介技术的初生阶段都是以玩具的形式出现,“媒介招摇进入社会时多半是以玩具的方式出现,它们多半是一种小玩意,人们喜欢它们,是因为好玩”,对于新生媒介或技术,人们往往带有一种娱乐化的态度,关注其玩具的特性,而忽略其现实内容。1994-2000年,网络空间语言逐渐生成,这一时期,互联网发展刚刚起步,中国网民人数较少。1997年网民人数仅为62万人,直到1999年也仅有890万人。1999年,互联网即时通信工具OICQ(2000年更名为QQ)出现,匿名聊天带动了网络空间语言的生成。
在网络语言的生成阶段,处于玩具阶段的网络语言更多的是作为一种“小玩意儿”,成为网络匿名使用者键盘上狂欢的一种工具。网络语言在这一时期的特点主要是形式上的变异,网民们自创简单的表情符号、谐音词、因键盘输入引发的将错就错的错别字,例如“大虾”表示“大侠”、“杯具”谐音“悲剧”、“88”谐音“拜拜”,“520”谐音“我爱你”,以追求便捷方便、娱乐搞笑、彰显自我的表达。这种存在于“偷菜”“网游”“QQ聊天”中的“小玩意儿”,并未引起太多人的注意。直到2000年《网络语言不规范引起关注》一文,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此后媒体对网络语言的关注日益增多。此时的关注点主要在网络语言形式上的变异,以及对汉语的影响和引发的语言失范问题,包括拼写错误、谐音错误、语法规范错误。研究者们担心网络语言冲击、弱化了现代汉语的规范性,破坏汉语的纯洁性。从传播符号学的视角看,符号通常有两层意义,第一层是符号的字面意义,第二层是符号的类比或联想意义。这一阶段的网络语言新符号,携带的显然只是表层的符号意义,它们所引发的问题,也只是语言形式变异的表层问题。
2.2000年至今:中国网络语言的“镜子阶段”
2000年以后,中国网民人数迅速达到千万级,互联网普及率也达34.3%。2010年全国网民规模超过4.5亿人。这个时期网络语言经历了井喷式发展,新词新意全面爆发,网络语言形成了独特的新模态、新结构。这是网络空间语言从玩具到镜子阶段的过渡时期。
2010年之后,网络社交媒体进入一个爆发期,各种新媒体平台层出不穷,微博、人人网、百度贴吧、天涯论坛、B站、微信等成为网民活动和网络语言孕育和运用的主要场所。截至2020年底,中国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0.4%,网民规模为9.89亿人,几乎全民入网,大量网络新词新意产生后迅速出圈,成为全民通用语言。随着网民队伍急剧扩大、网民素质迅速提高和媒介技术的发展,语言网络化现象全面显现。这一时期的网络语言,仍然存在形式上的标新立异,但却更多展现出媒介符号的第二层意义,即传递富有类比与联想意义的深层社会文化。网络语言成为镜子,从键盘上的狂欢发展为隐藏的民意和现实生活的折射,完成了从玩具阶段到镜子阶段的过渡。
网络空间语言从玩具阶段过渡到镜子阶段的标志,是人民更关注网络空间语言对现实生活的折射。互联网已经成为网民意见的聚集地。网友言此意彼,避免使用直白的语言交流意见,通过某些已经达成共识的网络语言符号表达质疑或宣泄情感。事实上,由新闻事件而衍生出来的多数“网络热词”,都是“言在此而意指彼的词语”,但因切合社会众生的心理,可以感染整个互联网,形成汹涌的民意,产生巨大的影响,例如近年来广为流传的网络热词“后浪”“躺平”“凡尔赛”“打工人”“尾款人”“工具人” “干饭人”等等。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民规模和互联网普及率的增长,网络语言问题不再单单是语言问题,网络语言作为一面镜子,更是社会问题的反映与折射。同时,网络语言作为媒介和载体,也滋生出大量社会问题,如社会小群体事件、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问题。
美国学者詹姆斯•斯科特在长期观察农民反抗和农民政治的过程中,提出了“隐藏的文本” 这一分析性概念。“隐藏的文本”是相对于“公开的文本”而言,作为从属者对支配者的一场对抗,以避免支配者的直接监视。当“隐藏的文本”被某些小群体控制,并以此为工具逃避监管,抵触或改变“公开的文本”所表现的内容,就有可能滋生一些社会小群体事件,影响社会安定。网络语言被认为是一种民意的“曲线表达”,也是一种“隐藏的文本”,它们本身带有激发小群体事件的因子。
网络语言作为民意的曲线表达,在规划范围内,在某种程度上成为社会的“减压阀”。民众通过在网络上表达自己的观点,一定程度上对社会矛盾有所缓解。但同时,我们应该看到,随着网络语言的发展,近年来网络谣言与网络暴力现象也引起了大量学者的关注。网络语言行为是重要的网络行为,也是网络行为的重要载体。网络的匿名性、开放性等特征助长了网络谣言、暴力行为的衍生。
网络语言的问题和治理:从形式到内容的思考
从语言学角度看,网络语言是新符号,它对标准语言符号产生了明显的冲击,带来一系列所谓语言失范问题,这些问题是显性的,也是较为容易把控的。关于网络语言形式变异和失范问题已经有太多的论著进行解析,这里不再赘述。本文关注的,是进入镜子阶段的网络语言,它们的游戏和狂欢色彩仍然存在,同时社会意义也不断彰显,反映出社会问题的同时,也容易引发越来越多的社会事件。网络语言符号与社会的联想与类比,即镜子背后的深层意义以及由此引发的后果,成为网络语言研究的新问题。
总体来说,网络语言作为新符号,利弊参半。网络词语的海量涌现,以及它们形象生动的表现力,大大丰富了汉语的表达。同时也带来破坏规范、冲击标准语、引发代际鸿沟等问题。这些问题一度被视为洪水猛兽,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治理。但是从网络语言发展历程看,网络语言虽然爆发快、传播广,但也具有消失迅速的特点,事实上并未造成决堤的恶果。反而越来越多的网络词语进入镜子阶段,逐渐成为全民性词语,成为网络文化的载体,丰富着汉语的表达。在这个阶段,更加需要重视的,是镜子背后的社会问题,以及网络语言作为媒介会引发的一系列语言生态与文化安全问题。
1.关注网络语言的甄别
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语言有其规律性,“后真相”并不意味着谣言可以大行其道,但“后真相”时代的谣言在话语修辞和传播结构上出现了新变化。网络空间的谣言作为网络空间语言的一部分有其特点,比如“谣言在标题修辞上具有权威加持与恐惧诉求、大量使用新闻式和数字式标题等手段;议题建构多使用程序化固定结构、故事元素、建构社交货币等方法;传播机制上呈现出幂律分布、嵌套结构的圈群化传播等”。我们应加强对网络语言的了解和研究,从而能够更快地识别网络空间语言作为“隐藏的文本”背后的意思。
2.关注网络语言文化的甄别
德国社会学家西美尔认为,“文化的价值在于整合主客观文化的整体价值,文化的良性结构是主客观文化互相吸纳、相互渗透”。但是在实际情况中,主观文化和客观文化往往处于一种潜在的对抗状态。主观文化与客观文化呈现出的不平衡发展造成了文化冲突。
语言的网络化,形成一种以个体为中心的主观文化,可以视为一种“文化网络化”。以个体为中心的网络空间,将个体的主观文化发展到极致。但是人的主观文化并不能自行完善,主观文化必须通过客观文化的教化、培育、栽培,才能实现文化的和谐,这个过程就是“网络文化化”,即使网络变得更加有文化。主观文化与客观文化的不一致仅仅是一种暗流涌动,主观文化作为一种暂时性的状态,并不对客观主流文化造成真正意义上的冲击,或者说网络语言在一定程度上充当了社会安全阀,这个时候,两种文化的互相碰撞反而有利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但是如果主观文化与客观文化表现出质的冲突,就会产生社会矛盾,导致社会的群体极化现象。因此,我们应该关注网络语言与传统语言文化的碰撞,学会甄别其属于文化的碰撞还是激烈的社会矛盾,是良性还是恶性的,区别对待有助于问题的更好解决。
3.关注文化消解的作用
语言作为一种文化,对它的规范与治理,文化消解是重要的方式。如何对文化冲突现象进行调和,是我们关注的问题。结合西美尔与韦伯的文化冲突理论,既然文化的冲突是两种文化发展不平衡的一种表现,那么解决之道就是大力发展客体文化从而实现审美救赎。大力发展我国优秀璀璨的传统文化,包括汉语言文字的发展和传播,这是一种审美的救赎。当低俗文化的狂欢走到极致,大众其实是渴望高雅和规范文化的,只是这些文化需要以一种平易近人的姿态出现在大众面前。事实上,主流媒体与网络媒体语言传播呈融合之势。2020年的网络新词“打工人”“后浪”等就成功地达成了主客观文化的呼应,从而成为反映社会现实、充满正能量的社会共同语言。同时,文化信仰具有一种神秘的笼络大众的作用。在我国,五千年的文化信仰是聚合中国不同阶层的良药。如何将博大精深的汉语语言文化推陈出新、发扬光大,也是文化消解的重要手段。
总之,通过社会对网络语言的良性影响,将网络语言逐渐演变为社会共同语,使主客体文化得以和谐发展,是比硬性约束、粗暴禁止更有效的管理和规范网络语言的方法。
网络语言的发展:推动网络语言尽快进入艺术阶段
媒介的演进是非完美的,网络语言作为语言在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同样并不一定是语言的完美演进路线。网络语言的诞生是语言在互联网时代的适配与发展,其作为一种对环境的进化适应,也未必完美。网络语言滋生了如语言失范、冲击汉语纯洁性、代际鸿沟、网络小群体事件、网络谣言与网络暴力等系列问题。对于不同的问题应该采用不同的治理和消解方法。对于语言规范性,可以采用教育、管理、立法等方法加以治理。针对网络语言作为媒介和文化的冲突,则可以运用文化消解的方式,通过主观文化对客观文化的培育,以“良币驱除劣币”的姿态,用美占据丑,用雅驱逐俗。此外,不是所有网络语言都能经历“玩具-镜子-艺术”三个阶段,正如保罗•莱文森认为的,不是所有技术都能实现三个阶段的转变。绝大多数技术只能发展到镜子阶段。大量网络语言都只停留在玩具阶段,很快被淘汰出局。少部分进化到镜子阶段,作为现实生活的折射,民意的表达,情绪的“减压阀”,将存在于某个时期。有多少能真正能进化到艺术阶段,如同汉语优美而规范的通用语言文字、我国优雅的古诗词,则需要文化对其进行培育、教化、扬弃和提升。因此,如何推动引导网络语言进入“艺术”阶段,有意识地将部分网络空间语言发展成社会共同语言,也是当下应该思考的问题。
(本文原标题为:基于媒介进化视角的网络语言问题与治理)
作者:李玮(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副院长,教授)蒋科(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