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则新闻一出,网上沸腾了,对王斌余表示同情的同时,有的网民将王斌余挥刀杀人的犯罪行为“浪漫化和悲壮化”,称其为“英雄”。然而,实际上很多人都不清楚,王斌余杀的并不是备受诟病的包工头,而是和他一起打工的并帮助过他的工友及其无辜的亲属…[全文][评论]
吴华骂我像条狗,用拳头打我的头,还用脚踢我,苏文才、苏志刚也一起打我和弟弟。我当时实在忍受不了,我受够了他们的气,就拿刀连捅了5个人…[全文][评论]
我当时十分害怕,就跑了,到河边洗干净血迹,就去公安局自首了。 6月29日,宁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斌余死刑。[全文]
王斌余因为要不回工钱而杀人,怎么说都是重罪,何况他一连杀死4人、重伤1人。但是,从王斌余杀人的直接原因看,拖欠、克扣农民工的工钱,表面上看伤害的是农民工兄弟,而它对社会安定与和谐的危害之大,是很多人想象不到的…[全文][评论]
| 小时候因为家里穷,我边上学还边干农活,在家里要做饭、照顾弟弟,小学四年级时我就辍学在家。
我一直想让弟弟上学,可我爸说他自己不识字不也活得好好的,更何况家里没有钱。弟弟二年级也辍学了。
在家里,我觉得自己就像被关在笼子里的猫一样,总想逃出去看看。出来打工是为了挣钱,改变命运,为自己争口气…[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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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年春天,我在2米多高的地方打钢筋,掉到了下面7米多深的井里,都是稀泥巴,差点淹死。后来大家把我拉上去了,我总算逃过一死,却大病一场。老板不给我看病,只给了几片感冒药。
2003年8月起,我一直跟着包工头陈某干活,他揽的都是又脏又累又危险的活。在石嘴山一家电厂做保温工时,一天27元。保温用的玻璃纤维扎得人浑身起红疙瘩,我们忍受不了,老板就骂我偷懒…[评论]
| 吴华骂我像条狗,用拳头打我的头,还用脚踢我,苏文才、苏志刚也一起打我和弟弟。我当时实在忍受不了,我受够了他们的气,就拿刀连捅了5个人。我当时十分害怕,就跑了,到河边洗干净血迹,就去公安局自首了…[评论]
| 下午见到了我爸,他已经瘦成那样了,见到父亲后我觉得很后悔,当时也是一时冲动。我做了傻事,法律要追究责任。我评价自己是不忠不孝。 说起来我也是坏人,不应该把别人弄死了,我也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情。这件事情,对于双方的父母都是伤害…[全文][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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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农民工问题专家李禄胜说:农民工是弱势群体,他们的合法权利经常受到侵犯。究其原因,农民工有80%是自发打工,他们没有技能,没有文化,只能从事简单的手工劳动和体力活,没有竞争力。[评论] |
| 石嘴山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管教中队中队长王佐宏:当时听到王斌余的案件时,以为他是一个凶神恶煞的人,后来通过跟踪观察,发现他很淳朴、善良。由于从小生活的环境没有多少温暖,在社会上遭到种种白眼、欺侮,多次讨要不到工钱,产生了报复心理。[评论] |
| 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博铭:近年来,国家越来越关注农民和农村问题,农民工也要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但同时,国家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各项权利。农民工是城市的建设者,只有切实保护他们的权益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不要让他们流汗后再流泪![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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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肖扬说,中国是传统“礼俗”社会,法律不可能成为解决所有纠纷的“灵丹妙药”,法律以外的因素如道德、情理也是司法过程所不可忽略的。法官的判决必须考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问题,而不应为了追求一个法律价值而不顾其他的社会价值。[全文][评论]
新疆某兵团的女青年蒋爱珍貌美活泼,被人嫉妒,因而被人造谣“作风问题”(在彼时可是极为重大的“帽子”)。她多次向组织请求处罚侵害者,但都未果。在无法捍卫自己名誉、受到严重伤害的情况下,蒋开枪击毙3人,包括一名副团级军官。她一审被判死刑,终审以“故意杀人罪”,被判15年有期徒刑。[全文]
本文作者也是农村进城打工青年,1992年10月从安徽潜山县来到北京,现在一家私企做文案。此前,他一直凭借理发手艺谋生。今年“五一”开始,他白天为农民工义务理发,晚上约他们在路灯下访谈———本文作者用这样的方式走进了农民工的世界,也用最真实的笔触和情感记录下首都建设者的生活点滴。我们期望这份调查记录能帮助广大读者了解我们身边的“工地社会”。[全文][评论]
也许过不了几天,王斌余就会被人们淡忘,但是王案引发的社会思考:社会,尤其是强势人群,该怎样对待穷人?当引起社会性的关注。 通常,社会评价对于农民工的否定往往大于肯定。在城市的深层意识里,农民工正日渐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代名词。他们对城市的贡献很容易被忽略,为什么呢?因为人们觉得那就是他们该干的,吃苦受累是他们天生的宿命,因此,靠下苦力是不会博得城市对他们的尊敬的。而他们中的少数人干的坏事就很容易引起社会的特别关注,黄、赌、毒,杀人越货,坑蒙拐骗,他们往往是第一怀疑对象…[全文][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