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推行《渭南市文明礼葬规程指南(试行)》政策解读

   日期:2024-12-01    作者:caijiyuan 移动:http://qyn41e.riyuangf.com/mobile/quote/5942.html
渭南推行《渭南市文明礼葬规程指南(试行)》政策解读 渭南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广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和省民政厅工作部署,根据《殡葬管理条例》、《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

一、此次《规程指南》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

本规程指南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各县(市、区)可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具体文明礼葬实施标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制定《规程指南》,积极倡导文明礼葬,围绕“厚养礼葬、文明生态”目标,全域化推进丧事礼仪改革,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绿色、文明、节俭、礼葬新风尚,使文明礼葬新风在渭南大地蔚然成风。

依据近年来中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立足我市殡葬事业发展现状,起草了《规程指南》,从2021年7月开始向13个县(市、区)民政部门和省民政厅业务处室征求了意见,经综合分析研究后,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2021年9月和11月,市民政局两次召集专家及长期工作在殡葬工作一线的业务骨干召开座谈讨论会,专题研究讨论《规程指南》,对会上征集意见建议充分采纳之后,再次征求省民政厅意见,形成《规程指南》,并提交市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于2021年12月31日正式印发。

《规程指南》的主要内容共有四章。第一章明确了《规程指南》制定文件依据、目的和坚持的原则等。第二章主要明确健全县、镇、村三级红白理事会机构、明确各自职责,为开展文明礼葬工作充实工作力量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第三章主要明确我市火化区、非火化区和少数民族村(居)民及党政机关企事业人员去世后的文明礼葬程序,明确了党员、干部应带头实行火葬、推动殡葬改革,尊重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安葬习俗。另外,对追思会(悼)仪式倡导程序和丧事文明俭办做了些详细规定,对我市部分地方出现丧事“大操大办”起到引导和教育作用。第四章主要倡导群众文明节俭、绿色环保祭祀,自觉摒弃陈规陋习;强调祭祀的防火意识和违规用火,杜绝祭祀火灾隐患发生。第五章主要说明制定《规程指南》还有可能不全面,出台试行后如果社会反馈意见较大,可逐步完善。

二、实施《规程指南》如何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作用?《规程指南》中对渭南村(居)民和在渭南居住的外地人去世后是如何规定的?

充分发挥村(居)红白理事会作用,村(居)红白理事会在村(居)“两委”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规范了村(居)红白理事会办事原则和办事标准。近年来,我市进一步提升基层组织自治能力,强化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作用,明确要求全市所有村级要将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的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截至目前,全市2076个行政村红白理事会已实现全覆盖,在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中,村(居)红白理事会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渭南村(居)民去世后,逝者所在单位工会、所属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按程序按规定为逝者家属提供服务,逝者家属应积极支持配合,确保丧葬礼仪文明、节俭、生态。

在渭南居住的外地人去世后,其遗体原则上就地、就近火化,禁止运往外地。

三、在实施《规程指南》过程中对党员干部有什么要求?《规程指南》中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和火化区村(居)民去世文明礼葬程序是怎样引导的?

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去世后须文明治丧,简办丧事,实行火葬,应在规划公墓内安葬(放),提倡使用树葬、草坪葬、花坛葬、壁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去世文明礼葬程序有以下几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去世后,其亲属及时告知逝者所在单位工会组织。 单位工会及时沟通逝者家属,联系殡仪馆派遣遗体运输车辆,协调公墓墓位;期间逝者家属应提供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逝者死亡证明。 单位工会应适时在逝者家中或殡仪馆组织召开追思(悼)会。提倡追思(悼)会仪式现场布设简单、庄重、肃穆,坚持逝者家属自愿原则,不搞一刀切。追思(悼)会仪式倡导程序。主持人宣布逝者追思(悼)会开始;播放哀乐并默哀;致悼词并介绍逝者生平;逝者家属致答谢词;向逝者遗像集体进行一次祭奠或向逝者遗体鞠躬告别。追思(悼)会结束后,逝者亲属持由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逝者死亡证明,到殡仪馆火化遗体。 逝者遗体火化后,逝者亲属将骨灰送到公墓安葬,单位工会和公墓管理员现场搞好安葬服务,提倡使用树葬、草坪葬、花坛葬、壁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同时登记逝者信息,留存相关资料,建立逝者档案。

村(居)民去世后,其亲属及时告知村(社区)“两委”,由村(社区)“两委”通知村(居)红白理事会。火化区村(居)民去世文明礼葬程序参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去世文明礼葬程序执行。

四、《规程指南》中对非火化区和少数民族村(居)民去世后有什么要求?

非火化区和少数民族村(居)民去世后,尊重当地和民族习俗,应在规划的农村公益性公墓或少数民族公墓内安葬(放),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

五、《规程指南》中对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对象、民政所属机构特殊服务对象死亡后有何规定?

城乡特困供养对象死亡后应当火化,火化后享受丧葬费政策;享受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对象、民政所属机构特殊服务对象死亡后必须火化。

六、《规程指南》中对丧事文明俭办是怎样规定的?

(一)倡导取消事前宴请办事人员吃席饮酒,改以茶果招待议事。

(二)简化各种祭奠仪式,精简祭品种类和数量,提倡三天内安葬,安葬当天集体进行一次祭奠或举行遗体告别仪式。

(三)严格控制席面桌数、钱数,菜品合理搭配,用餐标准(含烟酒茶糖果饮料)根据当地经济条件而定,提倡文明就餐。

(四)城市小区公共区域内严禁搭建灵棚,农村提倡搭建简易灵棚且不得阻碍交通;提倡使用小型纸质花圈并控制挽联挽幛数量。

(五)城区严禁使用乐队,农村提倡不使用乐队,确需使用应严格控制人数,严格控制演艺活动时间;哀乐播放不得扰民。

(六)丧事办理期间,提倡逝者亲属和参加悼念活动的人员佩戴黑纱、白花,不举办带有迷信性质的丧葬活动。农村倡导不焚烧纸扎,不燃放鞭炮,中心城区禁止燃放鞭炮、抛撒纸钱、焚烧冥币。

七、《规程指南》中对文明祭祀做了那些倡导及规定?

文明祭祀倡导及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倡导文明、节俭、环保、绿色祭祀,提倡采取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上祭奠、撰写追忆文章等方式表达对逝者的哀思,提倡不焚烧纸钱、不燃放鞭炮、不相互攀比、不铺张浪费,自觉摒弃陈规陋习;在殡仪馆、骨灰堂、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开展祭祀活动,严格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不违规用火;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在农村公益性墓地及集中埋葬点祭祀,提倡不烧纸焚香、不燃放鞭炮,杜绝不安全隐患发生。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用户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举报收藏 0评论 0
0相关评论
相关最新动态
推荐最新动态
点击排行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鄂ICP备20200184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