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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介绍
百色市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部,北部与贵州省接壤,西部与云南省毗连,南部与越南交界,东部和东南部与南宁市、崇左市相连,东北部与河池市为邻。全市辖12个县(市、区)13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总面积3.6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400万人,是广西面积最大的地级市。百色是一个集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大石山区、水库移民区“五区一体”的特殊区域,是著名“芒果之乡”和重要的铝工业基地。百色是我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和窗口,战略地位突出,备受党中央、国务院关心厚爱,享有《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百色生态型铝产业示范基地”“全国政策性金融扶贫实验示范区”“沿边金融改革示范区”等战略规划。2020年3月30日,国务院批复设立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为推动百色加快发展、长远发展提供了国家重大战略支持。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高质量建设若干政策》《关于印发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三张清单”(2021年试行)的通知》《加快推进新时代广西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优惠政策,从自治区层面推动百色试验区建设和百色革命老区振兴,这些都为百色的发展注入强大新动力。
政策介绍
生活补助政策
对毕业5年内到百色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或自主创业,且在百色累计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编制人员及教师聘用控制数人员〕,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其中:大专生(含高级工学制班)5000元、本科生(含预备技师学制班)10000元、硕士生20000元、博士生50000元。
租房补贴、购房补贴政策
在百色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百色市用人单位可享受以下政策 :
1.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及配偶子女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的,可租住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给予3年租住过渡期,租金按照当年相应住房租金标准的30%收取。公租房租金减免费用由公租房租金收取方承担,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减免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
2.符合保障性住房(棚改房、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享有优先购买资格。
3.高校毕业生和符合一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按建房成本价购买市属国有企业开发建设的普通商品房,购买需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
4.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可按“租售并举”方式购买市属国有企业开发建设的普通商品房,即按总房价10%交付定金后可先租住3年,所交付定金及租金在租期结束后转为首付款,房价按签订的租售合同约定价格计算。
科研及创业经费政策
(1)科研经费政策:
①安排高层次人才团队建设经费,引进团队人才签订3年以上协议的,按照学科带头人类别每年给予10—60万元团队建设经费,连续支持3年。安排人才专项科研经费,对符合试验区急需的科研攻关项目,按人才类别给予10—1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
②支持引育农业产业人才和创新团队,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科技创新团队和个人,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奖励农业产业龙头企业经营团队,对获评各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投资新建重点农业项目、创建品牌成效显著的农业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
(2)创业经费政策:
① 加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研发创新平台的引进和培育力度。以 “一事一议”方式支持企事业单位在试验区内建设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对新获批的自治区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给予30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对新获批的自治区级院士工作站、人才小高地、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专家工作站,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10万元、5万元建设经费支持。对新获批市级的人才小高地给予1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对新获批的国家级、自治区级星创天地,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对进站从事科研工作的院士、博士后,每年给予最高30万、5万元生活补贴。以上经费均由试验区承担,与国家、自治区补助叠加享受。
② 围绕试验区内铝产业、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性能新材料、生物医药、优势特色农业、大健康产业等重点领域,积极引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共建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的研发机构,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研发服务。科技服务收入(含技术转让、技术股权收益)占总收入不低于 50%的新建新型研发机构,依据创新水平、投资规模等情况,分期分档最高给予500万元经费支持,主要用于研发平台建设、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研发、研发人员经费等,对试验区创新发展有重要贡献的,支持经费可“一事一议”。新型研发机构在申报、承担试验区各类项目时,可享有与科研事业单位或企业同等资格待遇。对科技成果在试验区实现转化并形成税收收入的,前3年按产业化税收带来的地方财力分享部分的50%给予成果研发团队奖补。
③探索在试验区建设人才创新创业园,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创业用地、人才公寓、创业孵化及金融、法律、教育、医疗等相关配套服务。 支持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商贸集聚区等创业孵化平台。对在试验区建设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国家、自治区及试验区相关政策规定,在规划、土地、财政、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对新获批的国家级、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 300万、100万经费支持;对新获批的国家级、自治区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30万元经费支持 ;孵化器内在孵企业申报自治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优秀人才创业政策
(1)鼓励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 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孵化企业,给予场地和水电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就业困难群体一次性奖补和社保补贴。对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 每扶持 1户孵化企业成功运营1年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按每户不低于1万元/年予以补贴,补贴期限最长2年。 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广泛吸纳知名企业家、知名创投人、专家教授、资深创客等开展创业辅导,对优秀创业导师,给予每人最高 5万元奖励。 对符合条件进驻试验区孵化器的创新创业团队最多给予 12个月、最高100平米的免费办公场地支持。 租用经营场地的, 3年内按场地面积每年给予最高3万元的租金补贴。 人才在试验区自主创业满 3年且其创办企业在试验区累计纳税200万元以上的,按3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场租补贴,补贴总额最高20万元。
对符合试验区重点产业发展定位的创业项目,在试验区注册落地并产生效益的,经综合评定,给予最高 200万元创业补助。
鼓励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对人才创办企业或核心成果转化情况进行动态跟踪支持,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达 1000万元以上的创业项目,将当年税收中留成试验区部分全部返还企业作为创业奖励,可累计享受5年。 支持企业股改、挂牌、上市融资,对在境内主板成功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企业, 给予一次性奖励 500万元 。
(2)鼓励金融机构对试验区人才创办企业提供信贷支持,采取差异化信贷管理,放宽不良容忍率。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及采用股权、知识产权、商标权等质押贷款,给予风险分担支持。放宽人才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个人、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分别最高不超过 20万元、300万元;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LPR参照借款人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执行)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文章来源:广西中关村创新创业人才基地
文章编辑:党政办公室
医院地址:百色市右江区东坪路长蛇岭巷29号(总院)、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36号(城北院区)
公交路线:总院乘坐4路、5路、9路至东坪路口下,往长蛇岭巷走约300米到;分院乘坐17路、21路到教育宾馆下
百色市心理援助热线,援助热线:0776-8880999/8800590
医疗应急处置电话:0776-2860120
咨询热线:0776-2835265/ 2828561/ 2860120/288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