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李志兵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市级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魏建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鹰潭市2023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和鹰潭高新区、龙虎山风景区、信江新区2023年决算草案以及市级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23年市级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鹰潭市2023年市本级决算,批准鹰潭高新区、龙虎山风景区、信江新区2023年决算。